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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告

  • S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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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1/7 8:46:26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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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巡 视 公 告


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式,对省直相关部门、市(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视要求,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设值班电话:

0311-87592160(8:00至18:00);

邮政信箱:
石家庄市001信箱转省委第三巡视组收,邮编050000;
联系手机:
1883067100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
hbswxsz03@hebei.gov.cn;
联系信箱:
分别设置在巡视组驻地,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所在地。各县(市、区)只发布巡视公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同时,巡视组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网络问卷调查,请您积极参与。



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2年11月4日

专 项 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部署,在省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的同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编办、市工商联、市卫生健康局、人行辛集支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济开发区、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干部职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
15533687202(8:30至17:00);
电子邮箱:
xjsxcz2@163.com;
邮政信箱:
河北石家庄A679号信箱第二巡察组收,邮编:052360;
联系信箱:
分别设置在市政府门口及市政府大院外被巡察部门门口;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xjsxcjd@163.com。

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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