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药品都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和进口原研药一致,可以替代使用,选择这类药能给您节省更多的药费。
2、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
药品的通用名指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由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3、什么是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
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是指除上面57种药品以外的同通用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