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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硬气!我市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 S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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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30 8:54:04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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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诚信商家”创建示范单位活动。


 
7月2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进信誉楼商厦,对里面的各相关经营商户进行了相关执法检查活动,介绍了诚信经营的内容,让商户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更全面的了解。





检查内容



1、是否开展了“无理由退货”承诺,是否承诺实行不低于7日(含7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及退货程序,并与其他放心消费承诺内容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一并或单独展示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辛集市线下零售企业
7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
 

为更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新消费环境,推动新消费升级,提升新消费质量,结合“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提升行动,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辛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倡议经营者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倡导实体零售企业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赋予消费者后悔权,能让消费者买的放心,买的大胆,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可以提升经营者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也会倒逼经营者提升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仅可以体现商家的诚信,更能体现商家的成熟度,有利于提升经营者形象;能够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更有力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自愿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优先评定“诚信商家”标准之一,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主动作为、自觉作出对消费者的承诺,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让消费者更加放心的新消费环境。


“无理由退货”是底气,更是硬气,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无理由退货”,让诚信大放异彩!



2是否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等管控措施,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三无”商品。


7月29日,信誉楼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商厦的显著位置张贴无理由退货承诺展板


3、是否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无虚假的宣传、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4、是否重视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

5、是否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普通有效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经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家都能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呼吁广大商家和市民一经发现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直接拨打12315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造“诚信商家”,有利于传递诚实守信的正能量,促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诚信之风吹遍辛集大地,让诚信之举传播到全社会,使诚实守信成为辛集商人的一张金名片,为建设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适时开展验收、公示、授牌工作,并以点带线、由线到面,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争创“诚信商家”,在全市营造讲诚信、树新风、创文明的市场消费环境。


▲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我市决定自2020年起设立“辛集市政府质量奖”,用于表彰积极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组织及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7月2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首届政府质量奖启动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会。


7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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