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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头盔涨疯了,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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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24 8:22:14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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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头盔火了!


2020年6月1日起
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
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
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随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

头盔价格


市场监管


  对于近日电动车市场出现头盔货源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辛集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起来,对全市电动车头盔市场开展政策提醒和价格检查。执法人员提醒各经营户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坚决杜绝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



执法人员对头盔市场进行了检查,要求商户们对全部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不允许哄抬物价,让厂家提供进货单以及产品质量报告以备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






市场监管局四分局监管一室主任 郑彦军:“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头盔销售价格的监管和头盔质量的抽检力度,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头盔流入市场!”(建议在WiFi下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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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在此

对全市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自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群众对电动车安全头盔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辛集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保障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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