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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异地就医简化程序,在外的河北人究竟该如何看病?

  • 卑微旳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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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16 9:56:19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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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北京市、天津市共有30家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范围,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
消息一出,大量在北京、天津的河北市民点赞,河北人在北京、天津看病程序越来越简单。
不过,除了京津冀,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如今在外省居住的人并不在少数,异地就医是否都如同京津冀一样方便?在外的河北人究竟该如何看病?

近日
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四类人群可办理异地就医
问:作为一名石家庄医保的参保人,王阿姨退休后去北京给女儿带孩子。听说现在有异地就医的政策,她心里特别高兴。但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办理异地就医。
答:王阿姨这种随子女在北京长期居住(≥6个月)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从2017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的参保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满半年以上)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王阿姨这种到北京等地随子女居住的老年人。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长期(满半年以上)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四是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用再跑窗口
问:石家庄的张先生退休后随着女儿一直居住在北京,他想问一下像自己这种情况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怎么办?
答:现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程序很简单,不用再跑窗口,一是办理备案,直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点击右下角“异地就医”模块,选择“参保地”模块进入登录界面,按照提示操作注册登录后,就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录入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社保卡号、社保卡密码。二是持卡就医,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北京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了。

异地就医备案无须指定具体医院
问:退休人员刘阿姨常年生活在天津,她咨询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天津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吗?

答: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即可。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www.nhsa.gov.cn)查询。




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要及时备案

问:省本级参保人员张女士在异地发生了非因工意外伤害,她想咨询自己该如何备案?未及时备案的话,又该如何处理?
答:省本级参保人员发生非因工意外伤害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通过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省省本级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在“非因工意外伤害登记”模块中进行备案,出院后直接结算。未及时备案的,参保患者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省医保局监控稽核中心备案,审核合格的,由参保单位按程序进行报销;未通过审核的,不予报销。

到京津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再降低10%
问:此次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30家北京市、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我省医保定点范围,那么对在北京和天津的河北人来说,去这30家定点医院就医,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最大的改变应该是在这30家定点医院就医,能实现与我省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如此一来,取消了原来到京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的门槛,实现了与我省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相同,使我省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了京津优质医疗资源,我省也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将省外医院纳入本省定点的省份。



正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问:60岁的卢女士从石家庄退休后,跟随女儿到北京生活。她知道在北京住院可以去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石家庄本地的医疗待遇和报销比例。但她想知道在北京的门诊看病费用能直接结算吗?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目前国家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对于河北省来说,这也是2020年的工作重点。
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问:小王是河北的职工,单位给他参加了石家庄市医保,但因工作需要他须常驻上海,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他最近得了胃病,在上海住院治疗,出院直接结算时他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答:小王的住院费用在直接结算时参照上海市的医保目录进行报销,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医保的具体报销政策来计算报销比例。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药品目录内甲乙类药品报销有别
问:得知河北省的医保参保人员在京津30家医院看病可实现与我省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的消息后,罗先生在高兴之余,很想知道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甲”“乙”是什么意思?
答: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各地不同)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比如某参保人就医后,发生了药品、诊疗等费用,其中药品又包括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报销的方法是:乙类药扣除自付后的费用,加上甲类药全部费用,再加上诊疗等费用中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可用于累计参保人当年的起付线。对于超过起付线、未达封顶线的费用,依据患者本人参保类型、就医医院级别等按规定比例报销。
假设城镇职工老郭某次就医住院发生了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诊疗等费用2000元,甲类药品费用3000元,乙类药品费用5000元,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是10%,当地起付线是1300元,城镇职工医保在该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那么报销方法是:甲类药品全部费用3000元,加上将乙类药品扣除自付外的其余费用4500元(乙类药品自付部分为5000×10%=500元),再加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等费用2000元,合计9500元。扣除1300元的起付线,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是8200元。则本次老郭的医疗费用,医保能够报销8200×80%=6560元,老郭需要自己承担3440元(起付线1300元+乙类药自付的5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按比例由个人负担的1640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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