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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变化!辛集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 神经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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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13 8:39:23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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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我市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最大变化


1.市区小学一年级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民办小学6月1日—5日
        公办小学7月1日—6日
2.小升初跨学区、跨县域升学实行网上备案
备案时间:6月1日—15日

网上报名和备案平台登录方法:

请关注“辛集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微服务”菜单选择相应项目进入登录,或微信搜索“中小学报名平台”登录。平台限时开放,请按照报名时间登录报名



我们一起来看具体招生规定↓↓↓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条件


(一)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


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市区中小学招生条件


1. 市区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父母拥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自有住宅,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学生及父母户籍地址与住宅房产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2. 市区户籍常住家庭适龄儿童。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 购买商品住宅居民子女。学生父母在市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


4. 购买商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无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市区房产入学,房产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5.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取得《居住证》的非辛集户籍来辛经商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子女与其同住。经商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招生方式



(一)非城区中小学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非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采取现场报名;非直属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由各学区中心校负责,升入本学区初中的由学区进行学籍转接并进行入学通知,不需家长报名。


(二)城区中小学报名方式(小学网报;初中现场报名)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请搜索关注“辛集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或微信搜索“中小学报名平台”查看。


辛集学区所辖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辛集学区中心校负责。


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清河湾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实行现场报名,学校按照“就近免试、班额合规”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区民办小学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市区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5日。报名被学校录取后,家长需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小升初转出备案(网上备案)


小学毕业生毕业后拟转出毕业学校对口初中就读或外县市小学毕业生来辛回辛就读的,6月1日—15日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平台备案,审核通过后,凭反馈结果报名转入学校。

重要提示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其提交入学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生范围


(一)公办初中


辛集学区初中的招生范围及具体分配政策由辛集学区中心校制定并执行。另杨方新村、微笑水城、九方丽都、芳苑东区、采五东区等五个小区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由辛集学区统筹安排。


其他学区初中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所初中的由学区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招收实验小学和安古城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①本校小学、冯方小学和六郎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②达沃斯小镇、鑫苑丽景、格林印象等三个小区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清河湾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支方小学、旧垒头小学、东良马小学和西良马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公办小学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①方碑大街以北、平安街以南、文昌路及延长线以西、兴华路以东区域内的住宅小区。②安定大街以北、古城大街以南、工业路以西、文昌路以东区域内的住宅小区。③兴华路以西、妍园路(安新线)以东、方碑大街以北、市府街以南区域内的住宅小区。④祥云家园、天山花园、德寓小区、土地局宿舍、君豪小区、康宁家园。⑤温家方碑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①芳华小区。②建设大街以北、束鹿大街以南、宴西路以东,工业路以西范围内的住宅小区。


清河湾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清河湾A、B、C、D、E区,清河湾北区、康达家园、安盛小区、物发小区、运管站宿舍、机关事务管理局宿舍、澳森生活小区、瑞璟园等住宅小区。


方碑街小学招生范围为①达沃斯小镇、鑫苑丽景、格林印象、杨方新村、微笑水城、九方丽都、芳苑东区等住宅小区。②采五东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③杨家方碑村、冯家方碑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各学区所属小学招生范围及调剂政策按照学区中心校的规定执行。


(请上下滑动查看↑↑)




其他事项



(猛戳查看大图↑↑↑)


报名材料有下列情况不予认定↓↓↓
1. 学生或家长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
2. 学生或家长户口空挂虚无地址或非自有房产的;
3. 提供房产为商业门店、公寓等非住宅房产的;
4. 提供房屋未交工居住的;
5. 未在认证或居住证登记的房产内实际居住的;
6. 私人间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凭证;
7. 居住登记凭证;
8. 小产权房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9. 证明材料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办理的。


其他说明

无房产家庭不包括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已拆迁但未回迁的家庭,此类家庭可凭户口本、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进行。




(猛戳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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