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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辛集人——你被“网红带货”坑过么?

  • 运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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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4 8:09:48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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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网红带货”坑过么?



     电商直播风起云涌。众多明星、网络红人通过直播推荐商品,观众“一键下单”。“网红带货”方便快捷,有互动效应,颇受欢迎。但是,以这种方式购买的商品质量到底如何?“网红”直播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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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乱象不断

消费者投诉持续攀升


     江苏南通市民杨先生观看了某直播平台的主播带货后,购买了一床鹅绒被。主播直播时,称该鹅绒被填充物为100%鹅绒,面料为全棉防羽布。但杨先生收货后发现,面料是化纤布,且被子里面填充物是垃圾棉。


     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些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通过直播购买的一些商品不仅质量差,还是“三无”产品,无任何保障。


      “之前在直播平台看到,一位拥有50多万粉丝的主播推荐一款洗衣液,称效果非常好。但购买后发现,竟然是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济南市民李霞说,这款“鸾净洗衣液”无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瓶身也没有贴任何标签信息,根本不敢使用。


     此外,不少消费者反映,直播购物的售后体验比较差。有的“网红”主播只顾销量,漠视消费者的售后服务要求。南京大学学生姚菲告诉记者,之前看到某“网红”直播推荐后购买了一双靴子,但收货后发现尺码不合适。她申请退货,但遭商家拒绝。“最终还是平台介入,反复与商家协商后才成功退货。”


     记者从江苏、山东等地消保组织了解到,关于电商直播带货的消费投诉越来越多。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直播平台购买过物品的消费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消费者遇到过“三无”商品及商家售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2019年,山东省消协受理的133起电商购物投诉中,与直播带货相关的占近半数,其中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符为突出问题。


     中消协不久前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六成消费者担心商品质量问题,超过四成消费者担心售后问题。不少消费者还认为,直播带货中“夸大其词”“假货太多”“货不对板”等问题同样突出。


2


数据造假严重

行业鱼龙混杂


     记者了解到,与传统电商卖家全权负责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不同,“网红带货”模式多为商家与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安排“网红”推广产品。


     某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刘冬告诉记者,经纪公司只与商家约定带货的产品和流程,对产品质量的把关并不严。带货的“网红”很少会事先对产品进行全面了解,工作内容只是在镜头前进行产品推荐。因此,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带货直播“事故”屡屡发生。


     除了流水线式的接单,经纪公司还会与合作商家约定,根据带货效果收取佣金。不过有商家告诉记者,“网红”在镜头前带货、经纪公司在镜头后刷流量已是行业惯例。


     此前,微博粉丝380万的某时尚博主为一款产品进行线上推广,相关视频在发布一天后浏览量达353万,评论中表示已经下单支持的粉丝不在少数。但最终商家发现,数据造假现象严重,产品销量为零,随后微博平台对相关账号进行了处理。


     记者加入一个专刷视频流量的微信群。群内刷视频评论量、浏览量、观看人数、互动人数的广告铺天盖地。多位发布广告的人员宣称,除可以刷各种基础数据外,还提供“代开直播间”“视频推热门”“更改销量”等“服务”。


     记者发出刷流量的需求,随即有多位成员表示可以提供“服务”。费用方面,刷20万浏览量加1000条评论,一般报价100元。“视频推热门”等项目,则根据直播平台不同,收费为5000元到5万元不等。一位广告发布者表示,“现在团队主攻几大短视频平台,每天能接上百单,八成以上是生活用品和服饰类的订单。”


     平台对产品质量疏于把控,也导致“网红带货”各类问题频现。山东一家电商公司负责人苗雨说,传统电商平台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头部商家往往有很强的综合实力;但“网红带货”目前多在短视频平台上流行,这类平台对产品质量缺乏明确的准入门槛和规范标准,“三无”产品和小作坊借机进入,导致行业鱼龙混杂。


3


亟待加强对直播带货的法律规范


     中消协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提到,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我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达4338亿元,预计2020年行业总规模还将继续扩大。


     专家认为,对丰富电商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而言,直播带货是一种顺应潮流的创新;但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以引导,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目前,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已有规定,但对短视频这类平台在电商行业中的性质,暂无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可进一步明确各类短视频平台和电商平台之间的性质、关系,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直播带货领域成为法律空白地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直播平台要提高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例如,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约束商家建立完备的售后机制。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可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防范数据欺诈行为。对于存在售假、伪造流量等行为的主播、“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直播购物遇到的问题来看,多数消费者极易被夸大宣传或虚假信息所误导,存在冲动消费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前应确认自己的实际需求,了解商品详细信息,在交易中保留必要的交易凭证。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及时联系消保组织揭露和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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