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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辛集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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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9/15 1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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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9日

名  称:辛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的通知文  号:辛卫办函〔2019〕38号

 

辛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的通知

辛卫办函〔2019〕38号


各乡镇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强基层、补短板、保基本、建机制的要求,聚焦解决村医“空白点”问题,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村医“空白点”定向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向招录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户籍在辛集市,或配偶户籍在本市且长期在本市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临床类医学专业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乡村医生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40周岁;

4.具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二、定向招录程序


(一)定向招录方案

1.本次招录针对空白点村的村卫生室。(岗位、数量见附件1)

2.招录人员由所在地卫生院聘用管理。

3.招录的村医可享受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价补助、一般诊疗费等相关的补助。

4.定向招录人员如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或不在定向的村开展服务,将暂扣收回乡村医生证解除劳务合同。

(二)报名所需申报材料


1.辛集市乡村医生定向招录报名表(附件2);

2.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定向招录时间


9月5日前,申报材料报市卫健局基层科

(四)定向招录初试


9月9日,市卫生健康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


(五)组织人员体格检查


9月10日前,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定向招录岗位数量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参加业务能力培训。


三、业务能力培训

业务能力培训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一)培训时间

9月15日至12月15日,培训时间3个月。


(二)培训方式


1.理论知识培训:集中进行理论知识培训不少于7天;


2.实践技能培训:在市级医院实践技能培训不少于1个月,其余时间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实践技能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基本急诊急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相关的政策等。


四、注册发证上岗


(一)组织统一考试


省卫生健康委建立乡村医生考试题库,12月20日前,发放到市卫生健康局。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情况,以市为单位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试题组成笔试考卷试题,并组织统一考试。


(二)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市卫生健康局对社会及拟招聘岗位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拟招聘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聘用。


(三)注册发证上岗


12月25日前,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已聘用人员在河北省乡村医生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并颁发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正式上岗执业。


报名地址:辛集市卫生健康局 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 系 人: 曹栋


联系电话: 0311-85399513

附:1.辛集市乡村医生定向招录岗位名称及数量


    2.辛集市乡村医生定向招录人员报名表                    


                    辛集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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