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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今日头条】【通报】我市一村民被警方传唤!

  • S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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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19/7/30 10:19:48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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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市网信办工作人员在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有昵称为“辛集发布”的微信账号在两个微信群发布了《“天网”显威,辛集北国肇事逃逸案告破,嫌疑人自首》的链接,链接打开后页面含有低俗有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辛集发布”是我市集中力量打造的新媒体品牌,包括公众微信号、抖音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两微十号”,拥有百万粉丝,影响力持续扩大,得到了全市人民广泛认可。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使用或关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以及社会名人等作为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建议WiFi下观看~)


市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和调查走访,确定冒充辛集发布、推送含有低俗有害信息链接的为网民郭某某。



郭某某在训诫书上签字


7月23日,市公安局依法对郭某某(男,22岁,辛集市张古庄镇人)进行传唤,郭某某对自己冒用辛集发布,推送含有不良信息链接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民警对郭某某提出警示和训诫


郭某某表示:“我冒用辛集发布在微信群发布不良信息,损害了辛集发布的声誉。我深感歉意,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建议在wifi下观看视频)


如果您在网络中发现有违法和不良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河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点击上图进入网站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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