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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4天!丢失500盆花!谁干的?!

  • 粉红。顽皮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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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3608
  • 回复:8
  • 发表于:2019/5/23 21:32:31
  • 来自:河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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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夜间

有市民爆料

在教育路与方碑大街交叉口

竟然有人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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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小编赶到现场,看到教育路与方碑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放置的立体花柱,3种不同颜色的鲜花相互映照,非常漂亮。可是走近一看,很多花已经丢失,甚至露出了花架的钢筋。



工作人员正在补栽


为美化市容环境,我市在安新线与方碑大街交叉口、教育路与方碑大街交叉口、教育路与澳森大街交叉口等地共放置了26个立体花柱,每个立体花柱上摆放着520盆花。据工作人员介绍,最近4天,立体花柱上就丢失了500余盆花,施工方已补栽过3次。




给市民们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提供休闲游憩场所,提升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是市委、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当把美丽的环境呈现给大家时,某些人却丢尽了辛集人的脸,把本来作为公共美化的花朵据为己有。


对于偷花者

网友们这样说




这是一种自私自利、损公肥私、侵占社会公共资源的恶行,不仅会遭到唾弃,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偷花女子表示万分后悔,向大家表示歉意。(点击图片查看全部内容)


2018年10月6日有市民爆料称,有位女士因为喜欢东部湿地美丽的鲜花,竟然直接据为己有。后经和睦井派出所确认,6日晚上偷花女子已经将搬回家的花卉送回东部湿地处,派出所也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小编呼吁全体市民,辛集是我们共同的家!生活和工作在辛集的每一个人,既是城市建设者,也是城市管理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爱护公用设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监督,积极劝阻恶意损坏公用设施的行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辛集环境更加美好!


鞭挞不文明行为

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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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辛集风景美如画

请大家文明欣赏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

破坏花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请拿起手机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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