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注意:过马路这两种情况要人让车了

  • くつ沵彵媽嬡過莪 、庅
楼主回复
  • 阅读:3083
  • 回复:0
  • 发表于:2017/11/2 13:10:21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辛集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青岛交警向市民发出倡议

青岛新闻网10月31日讯(记者任俊峰)今天,青岛交警发出《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信中倡议,两种情况下应"人让车":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

交警表示,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市因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伤40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蔚然成风。

如今走在青岛的大街小巷,你会发现斑马线前车辆纷纷停车让行,行人会为礼让的司机竖个大拇指"点赞",共同传递文明城市的温暖。但是,你还会看到,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的交通违法现象仍然较多。为此,青岛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各行其道,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二、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三、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不在斑马线处等候或搭乘车辆。

五、在没有施划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六、骑自行车要行驶非机动车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过。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